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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第一美女杀手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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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原创歌词网】 女杀手、女革命家、女博士、女律师、女大学校长、女法官、女厅长、女特使这么多在我们今人看来似乎判若云泥、水火不相容、很不搭界的头衔,怎么会戴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呢?可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独特的国度,在曾经那样一个特定的年代,这样的事也就真实地出现
  女杀手、女革命家、女博士、女律师、女大学校长、女法官、女厅长、女特使……这么多在我们今人看来似乎判若云泥、水火不相容、很不搭界的头衔,怎么会“戴”在同一个人的身上呢?可是,在中国这样一个独特的国度,在曾经那样一个特定的年代,这样的事也就真实地出现了。
 
        这位女强人、“牛老太”、老前辈究竟是谁呢?
 
        她叫郑毓秀(1891—1959),别名苏梅,生于广东省广州府新安县西乡乡屋下村(今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镇乐群村)一个封建官吏家庭。祖父郑姚,穷苦出身,后在香港发迹,成为大商人,曾赈济黄河水灾,受到慈禧太后的封赐;父亲郑文治,清末户部一官吏。
 
        她身上的“中国第一”可多了:她是第一位加入法国法律协会的中国人、中国近代史上女子参政第一人,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博士、第一位女性律师、第一位女性省级政务官、第一位女性地方法院院长、第一位女性审检两厅厅长、第一位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的女性、第一位女性非官方外交特使……当然,她还是民国第一女杀手、深圳近代史上第一位著名女性。与秋瑾、宋庆龄、陈撷芬、何香凝、邓颖超等人一样,她是民国时期少数开风气之先的女中翘楚,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出色的革命家和女权运动的鼓吹者。
 
        根据史料记载,这位郑毓秀打生下来就与同龄的女孩子大不相同。她自幼聪明伶俐,其母为了让她有一技之长,便常常教她诵读经文;但她天性叛逆,对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之类置于脑后。当时裹脚之风犹存,可她竟不缠脚,家人担忧她将来难以嫁人;然而任凭家人软硬兼施,年仅五六岁的小毓秀死活不让,家人无计可施最后只好作罢。
 
        1904年郑毓秀年方13岁。当她得知祖母在她年幼时,就把自己许配给了当时的两广总督之子,竟颇为不满,亲自写信给男方,解除了这个未经其同意的婚约。为此她惹了一场风波,只好离家出走。翌年郑毓秀进入天津一所教会学校“崇实女塾”,接受西式教育。1907年她随姐姐东渡扶桑,在日本期间接受孙中山反清革命思想的熏陶,认识到要救国就只有反清。次年经廖仲恺介绍她参加了同盟会,不久即回国从事革命活动。
 
        在此期间,孙中山联合海内外各派革命党组成同盟会,主张用暴力方式推翻清王朝,先后发动了6次武装起义,但都相继失败,大批革命青年为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以梁启超等为代表的保皇党则乘机批评革命党的暴力革命,尤其是批评孙中山等人“徒骗人于死,己则安享高楼华屋,不过是远距离革命家而已”。同时革命党内也出现了一股“倒孙狂潮”。为挽救革命、挽救同盟会,汪精卫主动提出自己去北京刺杀清政府高官,用鲜血来证明革命领袖们并不是贪生怕死的“远距离革命家”,使党内外的怀疑人士重树对革命的信心。
 
        汪精卫计划自己和黄复生先期抵达北京作准备,然后由喻培伦、陈璧君等人再携带炸弹进京。1909年10月,汪、黄两人乘英国船来到天津,郑毓秀专程迎接他们。廖仲恺特别写信给郑,要她全力帮助汪、黄等人的暗杀活动。双方见面后,汪精卫说:“听说最近北京火车站盘查很严,我们这些男人携带炸弹易引起怀疑,想请你帮我们把炸弹带入北京。不过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炸弹在路上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爆炸。”郑毓秀当即答应:“如果不会爆炸还叫什么炸弹,这事交给我好了。”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和社交界的名气,以及一位西欧外交官和几位外国朋友的掩护和帮助,她非常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此后是在1911年末辛亥革命爆发后一两个月里,郑毓秀曾多次为革命党人秘密运送军火、传递情报,也干得很成功。
 
        郑毓秀作为近代中国舞台上颇富传奇色彩的女性,曾两次参与革命党人暗杀清廷要员的活动,故被称为“民国第一女杀手”。(当然,她这个杀手与一般杀手还是大不相同的。她既不是凶神恶煞、面目狰狞可怕的那种,甚至连真刀实枪、面对面较量也没有。她更多的只是暗杀行动的策划者、组织者和指挥;而且第一次计划又并未真正实施,第二次则只是旁观人家去干——这人还是她姐姐的男朋友。但作为一个女流之辈,况且是早在整整100年之前,那还是很了不起的。)
 
        第一次是刺杀袁世凯。时值辛亥革命爆发,清廷恐惧,为挽时局,任命袁为内阁总理大臣,希望他成为第二个曾国藩,以镇压革命党人。于是,革命党人决定行刺袁世凯。 1912年1月9日,革命党人罗明典等得知袁将于翌日早晨上朝,于是,郑毓秀等十余人聚集商量,决定先暗杀袁世凯,以铲除革命的真正障碍。根据刺杀行动计划,将参与成员分成4组:第一组隐匿于三义茶叶店楼上;第二组在详宜坊酒楼伪装饮酒;第三组在东安市场前徘徊;第四组郑毓秀与另二人则共乘马车一辆,游弋于东华门、王府井大街之间,郑是总负责人之一。各组准备在预定地点同时向袁投掷炸弹。
 
        1月15日,各组已准备奔赴战斗岗位时,郑毓秀却突然接到同盟会驻北京支部的紧急命令,放弃刺杀袁的行动。因为最新情况表明,南北议和的真正阻力是来自良弼而不是袁世凯。郑遂连夜行动,但寻找非常困难,只根据平时线索通知了其中8位战友;而未接到通知的战友们,还是按原计划实施了刺杀袁的行动。郑毓秀自己一人则坚持到了最后。但刺袁未遂(因计划改变,多数成员撤退,故爆炸威力减小,使袁得以捡回性命一条,仅炸死其卫队长及卫兵数名、坐驭一匹),大批军警赶到出事地点,当场捕获了十余人。郑当时正在现场,还斗胆开了枪,由于她机智勇敢,最终得以脱离险境。当晚,袁世凯的特务头子、营务处总理陆建章对所抓获的十余人亲自审讯,后来其中7人由郑毓秀去找外国记者出面保释、1人(即真正的投弹者严济芬)逃脱;但另3人却在射击时被捕,罪证确实,立即枪决。
 
        刺袁行动十几天后,郑毓秀又加入行刺良弼的第二次暗杀活动。良是满人,他掌握着一定数量的军队,是宗社党核心人物;且坚决反对清帝退位,顽固守旧,成为革命党的死对头。郑毓秀等人接到任务以后,吸取了刺袁行动的教训,改变了行刺方法,决定派一人先接近良,然后近距离炸死他。担当刺杀任务的是革命党人彭家珍,他挺身而出、自告奋勇。其时彭正与郑的姐姐处在热恋之中,生离死别、有去无回,郑的姐姐伤心欲绝,当场晕厥。郑毓秀也十分悲伤、泪如雨下。但为了革命事业,她仍然坚决支持彭的行刺行动。1月26日,由于郑等人的周密安排,刺杀良弼的行动终于成功(彭家珍化装成传达员,打入良弼寓所,靠近刚回家的良弼,适时引爆炸弹,结果当场牺牲;良弼身受重伤,于两日后死去)。
 
        郑毓秀干了几年出生入死、轰轰烈烈、惊险刺激的革命工作以后,忽然发觉救国救民仅有热情远远不够,必须具备先进的思想和技术,才能有真正的用武之地。再加上她已获知袁世凯有暗杀自己的计划,于是在1914年选择了出国留学的计划,而其革命生涯便暂告一段落。
 
        她到了法国巴黎,取了个洋文名叫苏梅,进入巴黎大学前身索邦大学攻读法学专业,学习期间依旧忙于社交界,是巴黎华人女性的杰出代表。经过3年的刻苦攻读,她于1917年以优异成绩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并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她还加入了法国法律协会,是该学会的第一位中国人。
 
        郑毓秀不但聪明好学、为人热情,且性格温和、风度优雅、能言善辩,会说一口流利的法语。有一次在法国大学成立中法协会时,她面对数千听众登台发表演说,用慷慨激昂的语气宣扬中华民族灿烂的古代文化,以及爱和平、重信义的传统美德,使听众耳目一新。此后,欧洲各国文人、政府都向她了解中国的真相。郑毓秀也因此闻名巴黎,在留法学生中可算得上是一个佼佼者。翌年,她受南方军政府吴玉章主持的外交委员会委派,在法国进行国民外交工作。
 
        1919年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战胜国在巴黎凡尔赛宫召开巴黎和会。中国作为战胜国,也派代表出席。郑毓秀因精通英、法两语,被任命为中国代表团成员,担任联络和翻译工作。她当时还是留法学生组织的重要领袖,经常组织留学生到中国代表团驻地游行、请愿,要求代表团拒绝签字。
 
        巴黎和会期间,给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郑毓秀所导演的“玫瑰枝事件”。在西方列强操纵的和会上,相关条约均不利中国,外交失败引发国内著名的“五四运动”。因局势紧张,来自人民的压力很大,北京政府便把责任推给外交总长、中国出席和会代表团团长陆征祥。这使陆左右为难,提出辞职又不准,便装病躲进巴黎近郊圣克卢德医院。就在和会签字的头天晚上,即1919年6月27日,300多名留法学生和华工包围陆征祥的下榻地,要求他不要在和约上签字。由于郑毓秀出色的辩论和外交才能,她被推举为代表与陆谈判。而此时陆征祥已接到北京政府示意,准备在和约上签字。郑急中生智,在花园里折了一根玫瑰枝藏在衣袖里,顶住陆,声色俱厉地说:“你要签字,我这支枪可不会放过你。”陆征祥不敢去凡尔赛宫签字,保留了中国政府收回山东的权利。后来郑毓秀还将这根玫瑰枝带回祖国,在客厅里悬挂多年。
 
        早在1919年,广州军政府外交部便任命郑毓秀为外交调查名誉会员,被称为“中国女子参政之先例”。次年郑毓秀应吴玉章邀请,从法国回国,赴四川宣传男女平权,鼓励女生出国留学。同年12月,郑毓秀与张申府、蔡元培、陈大齐、刘清扬等人同船返归法国;郑还亲自带了四川女生张振华等6人赴法,为她们筹措旅费,到法勤工俭学。
 
        1924年品学兼优的郑毓秀终于取得巴黎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性博士。翌年回国,被聘为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校长,并撰写了大量重要学术著作。1926年郑毓秀与同学魏道明博士在上海法租界开设一个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业务,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性律师。同年两人结为伉俪。以后,郑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和人际关系,积极参与一些重大的社会事务活动,开始扬名上海滩。
 
        郑毓秀还在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里担任过多项重要社会职务。1927年后她历任上海审判厅厅长、江苏地方检察厅厅长、上海临时法院院长兼上海发行院院长,而成为中国第一位女性省级政务官、第一位女性地方法院院长、第一位女性审检两厅厅长。1929年参与起草《中华民国民法典草案》,是五人起草委员会中唯一的女性。抗战期间,郑任教育部次长。
 
        1942年郑毓秀丈夫魏道明接替胡适任驻美大使,郑穗成了大使夫人,协助夫君开展外交工作,是中国第一位女性非官方外交特使。第二年,郑毓秀陪同宋美龄访美,深谙政治的罗斯福总统夫人称赞她“具有政治头脑,不同于历任中国大使夫人”。杜鲁门总统夫人虽不过问政治,但仍和她结为知己。1947年魏道明改任台湾省主席,郑毓秀随夫赴台北。1948年陈诚取代魏任台湾省主席,不久魏、郑夫妇移居美国,从此淡出政治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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