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计划30年前旧着谈改革:阻力来自触犯既得利益者
发布时间:2015-01-18 发布人:利大慕
虽说书名是《经营管理诀窍》,不过该书在刚刚开头处就谈到了如何做官的问题: 1985年,令计划、令完成兄弟俩收获颇丰。 这一年是令计划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教专业学习的最后一年,他的这次系统学习从1983年开始。 这一年,对于令计划的仕途来说也至关重要。
虽说书名是《经营管理诀窍》,不过该书在刚刚开头处就谈到了如何做官的问题:
1985年,令计划、令完成兄弟俩收获颇丰。
这一年是令计划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教专业学习的最后一年,他的这次系统学习从1983年开始。
这一年,对于令计划的仕途来说也至关重要。他完成这次系统学习后不久即被提拔为共青团中央宣传部理论处副处长,29岁官至副处级。
令计划的幼弟令完成已经从吉林大学经济系毕业到北京工作有几个年头了,当时他还是新华社《了望》杂志的一名记者。
颇值一提的是,这一年的6月,令计划、令完成这两个青年人在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书,书名《经营管理诀窍》。
这本书的内容简介称,两位编者从近几年全国出版发行的大量报刊、经济论着和有关材料中广泛收集、精心挑选和提炼出来百余个具有开拓性的经济观点,“这些观点主要是来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涌现出的一批改革者的精粹思想”。
通俗一点说,令计划、令完成兄弟俩从各种资料里辑录了百余个具有哲理意义的“小故事“和“大道理”,长则500字,短则200字,寥寥数语说透一个经营管理的诀窍。
总体来看,书中的很多观点因为时空环境的变化,已经时过境迁,不再切合当下形势。不过,也有一些观点不算过时。
如今,兄弟二人均已身陷囹圄,阅读这本出版于30年前的旧着,令人不甚唏嘘。
要使每个领导者都感觉到“有官一身重”
现在不少地方有“重位”而无“重任”。名义上“挑重担”。其实是“挑轻担”、“挑空担”。即使为“官”数载不见政绩,“官”也照样能当下去,甚至换一个摊摊还能晋升一步。作为一个领导集体来说,由于“轻官”好当,便有庸人充位,有些党性很强、报国心切的人,纵想有所为,也难能所为。这样必然效率很低。只有有“重位”,无“轻官”,才能使“压力”变为“动力”,非帅才、将才不敢上阵、争雄,这样才能避免扯皮、内耗、掣肘的事,大大提高总体效率。
紧接着,令计划、令完成兄弟俩还总结了使用干部的“秘诀”:
用干部的三条“秘诀”
沈阳薄板厂厂长刘相荣总结出用干部的三条“秘诀”:
第一,你以前功劳再大,干得再好,而现在不干,我就不欣赏你,不使用你。
第二,即使你以前成绩不大,表现不好,现在能重打鼓另开张,不管是谁,只要不是“三种人”或者犯有严重错误的人,我都重用你。
第三,作为一个干部,要想事、找事、干事、干实事。“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我宁可用十个有缺点但有作为的干部,也不用一个只会唯唯诺诺但却无所作为的“好人”,“好人”并非是好干部,好干部也并非是完整的“好人”。有瑕之玉总比无瑕之石价值大得多。
在书中,令计划、令完成兄弟俩引述辽宁朝阳重型机器厂厂长王亚忱的话总结道:谁能开创新局面,谁有作为,谁就上台;没有领导能力,不能开创新局面,就不能提拔。“一个干部如果该问的事不问,该管的事不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负国负民。占着茅坑不拉屎——占着位置就影响他人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无功便是过。”
那么,新官上任是不是需要点上“三把火”呢?令计划、令完成兄弟俩明确给出了否定的回答:
新官上任不用点“三把火”
从古到今,人们在议论新官上任之事时,总有一句口头禅:“新官上任三把火嘛!”并以此来评价此官成就大小。但在现代社会管理体制下,新官上任头三把火是万万点不得的。换言之,新官上任不要急于去点火,而应到处去拾“柴禾”。 拾“柴禾”就是要做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对人、财、物要心中有数,等时机成熟,再点火也不晚。同时,点火也不要光自己去点,应让群众和你一块点,这样的火才烧得旺,烧得久,烧得彻底。
在书中,两位编著者也对官僚主义提出了质疑:
不能让官僚主义逍遥法外
现代化管理要求我们尽快建立惩治官僚主义的法规。官僚主义造成的经济损失无疑是一种犯罪,一种严重的犯罪。有人把官僚主义看成是“教唆犯”,这丝毫不夸张。因为在经济领域的官僚主义具有更大的欺骗性和危害性。
一是它虽然没有化公为私,但它却化公有为无有;二是在经济生活中,官僚主义所造成的消费和损失,比贪污盗窃等所造成的损失还要严重;三是贪污盗窃等行为一经查实容易制止,而官僚主义问题往往被忽视,一犯再犯,不易制止。因此,对造成严重损失的官僚主义,必须以犯罪论处。
颇为有趣的是,两个青年人在书中还探讨了书记与厂长的关系问题:
书记与厂长
鞍钢无缝钢管厂厂长王泽普认为,现在有一种误解,认为企业中的党政关系就是党委书记和厂长的关系,党的领导就是书记领导厂长。因此,厂长和书记有一点矛盾就是闹党政矛盾,甚至被说成厂长“脱离党的领导”,“闹独立性”。
他的看法是:应该把厂长和党委的关系同厂长与书记的关系区分开来。厂长是在党委的集体领导下进行工作。书记与厂长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是“班长”与成员的关系;在工作中是党、政两个系统的各自的“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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