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元 陕西榆林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征文活动
发布时间:2015-06-12 发布人:anxin
陕西榆林开展“全面深化改革”征文活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擘画改革新蓝图、吹响改革集结号,拉开了我国新一轮改革序幕。过去一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谋划、主动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党的建设等领域突破前行,探索创新成为新常态,重点领域突破取得新成效。为宣传改革事业、弘扬改革精神、探索改革路径、凝聚改革共识,进一步营造全民参与、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浓厚氛围,汇聚起全社会支持改革的正能量,经研究决定举办“全面深化改革”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共榆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榆林市委宣传部
榆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榆林日报社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群众
三、活动时间
2015年6月5日至11月30日
四、作品要求
1.作品类型:文学类,包括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寓言、童话等;曲艺类,包括小戏、小品、陕北说书、说唱、快板、三句半、诗朗诵、秧歌词、歌曲、歌词、顺口溜等;理论类,包括理论探索、政策解读、调查研究、改革杂谈、心得体会等。
2.作品题材:紧紧围绕全市全面深化改革主题,认真分析改革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总结创新推进改革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深刻剖析全面深化改革在部分领域、部分区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全面推广全市各级在推动改革发展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3.相关要求:
文学类作品要注重思想性,主题鲜明突出,基调积极向上,充满浓郁改革气息和健康生活情趣,多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改革故事,刻画全市改革战线先进人物,弘扬改革战线先进典型事迹。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类作品字数在10000字以内,其他体裁作品字数在5000字以内。
曲艺类作品要注重艺术性,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的多样性,构思巧妙、以小见大,力求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讴歌改革精神。作品字数在5000字以内。
理论类作品要注重实践性,围绕中省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紧扣我市各级各领域改革工作实际,做到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结构严谨、语言精练、文风朴实,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前瞻性。作品字数在6000字以内。
五、征文奖项
优秀作品将陆续在《榆林日报》及《日新》《陕北》《新榆林》《榆林新青年》《榆林人大》《榆林政协》《榆林经济》《榆林文化》等杂志刊出。征文截止后,市委改革办将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榆林日报社组织有关专家对征文进行评选。评选结束后,获奖名单将在榆林日报、榆林新闻网等市级有关媒体上公布。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汇编成册,入选作者每人赠送两册。
文学类拟评出一等奖3篇,每篇稿费5000元;二等奖5篇,每篇稿费3000元;三等奖6篇,每篇稿费2000元;优秀奖10篇,每篇稿费1000元。
曲艺类拟评出一等奖3篇,每篇稿费5000元;二等奖5篇,每篇稿费3000元;三等奖6篇,每篇稿费2000元;优秀奖10篇,每篇稿费1000元。
理论类拟评出一等奖3篇,每篇稿费5000元;二等奖5篇,每篇稿费3000元;三等奖6篇,每篇稿费2000元;优秀奖10篇,每篇稿费1000元。
六、有关要求
1.征文作品必须客观真实,且系作者原创,杜绝虚假捏造,严禁抄袭剽窃,若经发现,将取消评比资格。
2.征文版式为纸张A4纸,正文标题二号黑体,正文三号仿宋字体。
3.本次征文统一接受电子文稿,来稿根据作品类型需在文头注明“文学征文”、“曲艺征文”或“理论征文”字样。
4.曲艺类作品可提供视频光盘,其中小品、说唱、小戏也可提供创作剧本。
5.所有作品务必在首页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
6.欢迎域外来稿,尤其欢迎榆林籍在外人士稿件。
联 系 人:杨 阳
联系电话:0912—385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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