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宿迁学院校歌歌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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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宿迁学院校歌歌词的公告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师生员工知校、兴校、荣校、爱校情感,满怀激情启航“二次创业”新征程,喜迎学校办学20周年,弘扬现代大学精神,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增强广大师生的凝聚力、认同感和归属感,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歌歌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宿迁学院校歌歌词
二、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退休教职工)、海内外校友、关心和支持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时间
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10月17日
四、作品要求
(一)创作要点
1.歌词应主题鲜明、内涵丰富、立意高远、催人奋进。
2.歌词应与校训内涵一致,能够充分体现学校的办学方针、办学历史、办学特色,生动形象反映学校的校园环境、文化积淀和发展蓝图,生动展现师生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既体现时代精神,又蕴含历史传承。
3.歌词应感情真挚、简洁凝练、朗朗上口、易于传唱,富有感召力和情绪感染力。
(二)其他要求
1.歌词篇幅不宜过长,以50-200字为宜。
2.歌词创作应兼顾谱曲,适合合唱与独唱。
3.可单独创作歌词,也可词曲兼作;可独立完成,也可联合创作。
4.歌词需附释文,对创作意图、作品意境等作简要说明,引经据典请注明出处,释文不超过500字。
五、评奖办法
(一)评选办法
1.学校邀请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2.入围作品在学校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媒体刊登,广泛征求意见,最终由学校研究确定采用作品。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所有获奖作者均颁发证书。
六、相关说明
1.投稿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须对作品享有著作权;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作品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采用及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归学校所有,词曲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学校对入围获奖作品拥有修改或部分采用的权利。
3.学校对本公告各条目均保留最终解释权。
七、投稿方式
1.作品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1900374996@qq.com,请在标题处注明“宿迁学院校歌征集”字样。
2.来稿请务必写明作者真实姓名、单位、电话等信息。
3.来稿不退,请自留底稿。
4.联系人:曹志成 ,联系电话:0527—84204568。
宿迁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