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宜宾LOGO”“依法治市歌”有奖征集活动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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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宜宾LOGO”“依法治市歌”有奖征集活动开始了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宜宾建设,扩大社会影响,提高全民知晓率,现面向全省社会各界公开开展“法治宜宾Logo”和“依法治市歌”有奖征集活动,最终获奖作品将作为宜宾法治建设的象征和标识长期使用。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二、征集对象
全省各界人士,以个人或团体名义均可参与本次活动。
三、作品要求
此次征集的作品必须为原创,内容要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展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显宜宾地方人文底蕴。
(一)“法治宜宾LOGO”。设计风格要新颖,形式简明、构思精巧,创意独特,具有时代感和艺术美感,表现出强烈感知力和亲和力,易于为大众所接受、识别和记忆,便于宣传推广。作品提交电子稿时格式为JPG格式,需附设计图样及创意说明(300字以内,说明设计创作思路、理念和含义等),图片像素应在1000×1000以上,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二)“依法治市歌”。歌曲内容要突出法治宜宾主题,旋律简洁、优美、流畅,朗朗上口、易于传唱。要有完整的歌词和曲谱,为MP3格式时长在5分钟内。
四、奖项设置
此次征集活动评选结果由市委依法治市办邀请专业人士组成评审组评审出前30名入围,将通过“宜宾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并进行网络公开投票。按网络投票多少与评委投票结果(各占50%权重)综合计算出一、二、三等奖。
一等奖各1名,奖金20000元(含税)
二等奖各3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各5名,奖金1000元
以团体、机构名义应征的获奖者,由第一创作者、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奖金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五、其他
(一)凡经评选获奖的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市委依法治市办所有,包括对作品进行再修改、设计、注册、出版、发布、宣传、使用、展示等,作者仅享有署名权,在领取奖金后主办方不再另付稿酬;未经允许,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入围单位、团体、个人均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二)如出现抄袭或侵犯名誉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内容重复的,投稿时间最前者有效,后者视为无效。
(三)投稿时间以邮箱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投稿时请将设计作品及联系方式,打包压缩后发送至408885535@qq.com邮箱,主题分别注明“法治宜宾Logo参赛作品”和“依法治市歌”参赛作品。
(四)市委依法治市办享有该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联系电话:0831-3764672,联系人:李常亮,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