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南花鼓戏戏歌(戏腔歌曲)和经典选段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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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花鼓戏戏歌(戏腔歌曲)和经典选段征集启事
皖南花鼓戏流行于安徽、江苏、浙江三省毗邻地区,是由湖北花鼓调、河南地灯等民间戏曲与皖南民间歌舞不断融合,并吸收京剧、徽剧等剧种艺术,逐步形成的具有粗犷、质朴、明快的艺术风格和鲜明乡土气息的地方剧种,是安徽省5大地方剧种之一。为进一步提升皖南花鼓戏作品创作质量,促进皖南花鼓戏传承、发展、振兴,由安徽省文联、省音乐家协会、省戏剧家协会指导,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宣城市文联组织开展皖南花鼓戏戏歌(戏腔歌曲)和经典选段征集评选活动。
一、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作品形式分戏歌(戏腔歌曲)、经典选段两类。原则上,戏歌(戏腔歌曲)、经典选段时长均不超过5分钟。
2.作品主题。不限主题,坚持弘扬主旋律、讴歌真善美。
3.作品题材。戏歌(戏腔歌曲)创作鼓励宣传弘扬宣文化,鼓励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文化代表性打卡地、宣城历史人文故事中汲取素材。选段从传统皖南花鼓戏及近年新创剧目中截取,或从京剧、昆曲、黄梅戏等经典选段中移植,可作适当改编。
二、征集对象
1.面向全社会征集。允许自荐。
2.鼓励省内外高校、艺术院团、艺术家工作室、艺术培训学校等参与申报。
3.宣城市每县市区申报戏歌(戏腔歌曲)、选段分别不少于1个。
三、实施过程
1.申报。申报须提供申报表及脚本、视频(排练视频也可),报至宣城市文联。
2.初审。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作品进行初审,分别遴选10件左右戏歌(戏腔歌曲)及选段作品进入预赛。
3.预赛。分别从戏歌(戏腔歌曲)、选段中决出不超过5件戏歌(戏腔歌曲)及选段作品进入决赛。预赛为现场演出,除伴奏音乐外,其他均不得提前录制。
4.决赛。分别从戏歌(戏腔歌曲)、选段中决出一、二、三等奖作品,获奖作品数量分别不超过3件;如无符合条件的,各等次奖项均可缺项。决赛为现场演出,除伴奏音乐外,其他均不得提前录制。
如无特殊情况,预赛、决赛将在同一天内完成,邀请省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现场评审。
四、奖励方式
1.进入决赛的作品均奖励3万元。
2.获一、二、三等奖作品再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8月20日,之前已经公开演出的作品不在申报范围。
(二)鼓励40周岁以下的青年演员担任主要角色。同一位编剧(导演、作曲)可有多件作品申报,但最终进入预赛数量,原则上戏歌(戏腔歌曲)及选段均不得超过2件。
(三)申报作品实施单位须与剧本(脚本)著作权人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本,改编作品须提交原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书。
(四)申报时需提供申报表和完整的脚本、视频,寄至宣城市文联(宣城市鳌峰中路57-1号宣城市文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xcswlbgs@163.com。联系人:阮元庆,电话:0563-2237095。视频资料请载入U盘,勿寄送光盘。
六、 结果运用
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创作者所有,但用于中共宣城市委宣传部、宣城市文联组织的各类公益性演出及媒体传播展播等无须另行授权,并可做适当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