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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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征集启事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由原衡阳幼儿师范学校、耒阳师范学校、衡阳市艺术学校三所学校整合新建而成。学校坚持“依法治校,质量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思想政治素质高、身心健康、专业信念坚定、专业知识扎实、专业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的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以及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文化内涵,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环境育人作用,激励全校师生员工围绕学校“三五十”发展愿景,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推动学校实现跨越式发展,我校决定开展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征集活动,具体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广大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作品要求
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办学特色、治校精神、师生精神风貌与价值取向的集中反映和高度概括。
(一)校训
1.体现学校办学宗旨和广大师生的精神追求,浓缩我校传统、精神风貌和人文底蕴,立意高远,时代感强。
2.语言精练,言简意赅,字数以不超过16字为宜;彰显宗旨,易记易懂,避免雷同;应征作品应附内涵、寓意或出处等阐释说明(500字以内)。
(二)校徽
1.寓意深刻。能充分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
2.设计新颖独特,品位高雅,图案简洁凝炼、美观大方,易于识别,视觉冲击力和艺术表现力强。
3.具有标志性。适宜学校对外宣传及作为校园及社会活动形象标识。
4.设计图须附有设计思想、构思规则和色彩文字说明(配色方案)。
(三)校旗
1.能够反映我校办学理念、办学特点、发展态势,体现学校文化底蕴,成为学校的精神形象标识,要有很强的形象性和时代感,适宜在校内、校外广泛使用。
2.规范严谨,美观大方,整体流畅,设计图色彩不宜超过三色。作品须附有300字左右设计思想和创意文字说明,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同时表明比例、字体、色标等。
(四)校歌
1.歌词要求篇幅适中,简明易记、朗朗上口,能体现学校的发展历程、办学特点、办学理念、全校师生的价值追求与精神风貌,能够唤起学生对学校的情感认同。
2.歌曲长度以3-5分钟为宜,简谱、五线谱均可,要求旋律优美、节奏流畅明快,易懂易记,适合大范围传唱普及,体现出蓬勃向上和奋发进取的主旋律。
3.歌词、曲谱可一并完成,也可单独创作歌词或曲谱。个人创作、集体创作均可。投稿数量不限。词作者应对歌词作释义说明。曲谱可使用五线谱或简谱,并附音乐小样。
校训、校徽、校旗、校歌均需注明构思意图,如有典籍请注明出处,并阐释其原义和时代内涵。
三、投稿办法
(一)纸质稿、电子稿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允许一人投多个方案;来稿送交、邮寄、发电子邮件均可。
邮寄(送交)地址:湖南省衡阳市雁峰区罗金桥4号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统战处322室
邮政编码:421001
电子邮箱: hyygzxww@126.com
联系人:刘爱成(13507348575)、乔奉华(13575233328)
办公电话:0734-8833248
(二)来稿请注明“校训、校徽、校旗、校歌投稿”字样,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集体投稿写清楚姓名、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所有来稿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四、时间安排及评选办法
(一)时间安排
校训、校徽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
校旗、校歌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7月30日止。
(二)评选办法
1.学校邀请相关专家成立评选工作组,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进行评选。
2.应征作品采用编号登记,评选时不出现投稿者真实姓名,投稿者不得泄露个人信息。最终评审结果出来后由宣传统战处公布个人信息。
3.应征作品由评选工作组进行初选,确定入围作品,入围作品将在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上刊登,供师生评议,广泛征求意见。
4.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工作组进行最终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后公布并给予表彰奖励。
五、作品评奖
本次征集活动校训、校旗设一等奖各1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6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400元。校徽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500元。校歌设词、曲一等奖各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各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各3名,奖金1000元。
六、注意事项
1.更多学校背景资料可登陆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www.hyyesf.com/)了解。
2.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如涉及抄袭、侵权、纠纷等行为,一切责任由投稿人承担。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的内容。
4.个人投稿获奖作品作者为多人的,奖金发第一作者处理,集体投稿获奖作品奖金发投递人处理。
5.征集时段将视征集活动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6.凡入围的作品,其著作权、修改权及使用权归学校所有。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学校宣传统战处所有。
欢迎广大师生、离退休老同志、校友及关心学校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衡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