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主题歌曲和“和森红”志愿服务者主题歌曲征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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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主题歌曲和“和森红”志愿服务者主题歌曲征集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宣传覆盖面,加快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步伐,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和森红”志愿服务者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在全县营造全民知晓、全民支持、全民参与文明创建的浓厚氛围。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暨“文明双峰”主题歌曲和“和森红”志愿服务者主题歌曲。
一、主办单位
中共双峰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联
二、承办单位
县创文办、县文明办、县音协
三、征集主题
1.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主题歌曲;
2.“和森红”志愿服务者主题歌曲。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9月1日
五、作品要求
(一)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主题歌曲
1.作品须以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暨“文明双峰”为主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充分反映双峰的历史内涵、地方特色、城市精神、人文风貌;生动展示双峰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好精神和全县上下的必胜决心,全面歌颂爱双峰、赞双峰的美好愿望。
2.歌词须符合创作规范,既大众化,又朗朗上口,力求视角新颖,感受独特,有一定的艺术水准。歌曲须旋律清新流畅,集思想性、艺术性、群众性于一体,感染力强,易于传唱。
3.作品体裁(美声、民族、通俗);形式(民歌、儿歌,独唱、合唱、重唱等)不限。作品长度最短不少于3分钟,最长不超过5分钟。
4.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及网络媒体上发表、播出并且未获县级以上(包括县级)等次奖奖项的原创歌曲。
(二)“和森红”志愿服务者主题歌曲
1.参选作品要充分体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2.参选作品要体现双峰县的本地人文背景,彰显“信仰之城、首善之城、幸福之城、魅力之城、善治之城、共享之城”的温度;
3.词曲要求昂扬向上、节奏欢快、感染力强,具有新时代特征和艺术表现力,适合独唱、合唱;
4.作者须保证对参选作品享有完整版权,若存在版权纠纷或违反有关法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所涉及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同时,作者提交作品参选,即视为授权主办方对该作品进行非商业性的宣传推广。
六、奖项设置
通过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审入围作品,并对入围作品在《文明双峰》公众号进行刊发,以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并采取专家评选平均成绩×70%+网络投票票数×30%的最后得分选出双峰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县级)主题歌曲和“和森红”志愿服务者主题歌曲各1首,每首奖励5000元;优秀作品4首,每首奖励500元。上述奖项视征集情况可作适当调整。获奖作品将在FM88.8双峰人民广播电台、双峰电视台、掌上双峰、新双峰、双峰网、文明双峰等宣传渠道广泛宣传,并由主办方向其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励。
七、投稿方式
1、作品登记表,需命名为:《XX》歌曲作品登记表。
2、作品一式2份,采用简谱记谱,用A4纸打印或抄写,鼓励提供MP3格式人声演唱录音小样。
3、以上资料完成后,打包整合一个文件夹。
投稿邮箱:33067254@qq.com
联系人:田园 15907388790
八、其它事项
1.应征作品请自备底稿。
2.所有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凡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责任由投稿人全部承担。入选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者保留署名权。
3.主办单位有权要求作者对作品进行修改提炼,并无偿用于公益宣传。
附件:作品登记表格.doc
双峰县创文办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