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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征集活动公告

03-18 zgycgc 歌词网基地

【中国原创歌词网】 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服务与管理领域,遵循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标识作为一种图

 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服务与管理领域,遵循专业伦理规范,综合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有需要的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促进社会和谐的职业活动。社会工作标识作为一种图形符号,是社会工作行业形象的集中体现,是社会工作品牌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广大居民识别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增强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认同度和接纳度,扩大社会工作社会影响力,民政部决定开展“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 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应征作品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专业理念,体现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精神,体现助力扶贫济困、调适社会关系、修复社会功能、舒缓社会矛盾、促进社会融合、增进社会福祉的社会工作专业功能,符合中国特色专业社会工作发展要求,具有明确的象征意义。

    2. 构思新颖、端庄大方。应征作品应为图案或字母的结合体,形式端正庄重,色彩搭配适宜,结构简洁明快,符合大众审美和认知要求,具有较强亲和力和感染力,利于明确标示,便于识别记忆,宜于宣传推广。

    3. 简明易用、适用性强。应征作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二、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公开进行,凡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每位应征者可提交多份应征作品。

    2. 应征作品需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应征作品纸质版本(1份)和电子版本,并附300字以内应征作品创意构思文字说明(报名表可在民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其纸质版本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电子版本应为矢量图,存储为JPEG格式。提交的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作品均要求为彩色图案,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3. 应征作品报名表和纸质版本请通过EMS邮寄指定地址,电子版本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4. 本次征集活动的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15日,以纸质版本的收件邮戳为准,寄出时请注明“中国社会工作标识征集”字样。

    三、评选办法

    1. 应征作品经初步筛选后,将在民政部网站(www.mca.gov.cn)、中华社会工作网(www.chinasocialwork.gov.cn)、中国社会报等媒体上公布,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听取社会意见,选出应征优秀作品。

    2. 民政部成立由各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群众投票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入围作品和采用作品。

    3. 对采用作品给予10000元奖励,对入围作品各给予3000元奖励。采用作品和入围作品的作者均将获得荣誉证书。

    四、活动声明

    1. 应征作品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民政部所有,民政部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完善。

    2. 应征作品不能与其他标识近似和雷同。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侵权作品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所有因此而引发的法律责任由应征者承担。

    3. 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4. 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民政部。

    五、投稿方式

    联 系 人:中国社会工作学会 王颖 王新新

    电 话:010-65285636(兼传真)

    邮 箱:cswa2015@126.com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99号世纪大厦A515

    附件:“中国社会工作”主题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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