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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与恒久的情感——我对散文的想法

2015-01-27 7233600

 前些天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小说与散文应该离得不远。无论写小说还是散文重要的都不是说事。把事说清不难。有时事说清了,趣味也就没了。写文章终归不是打官司,问人一个证据确凿。琢磨一件事,就觉得它的好处在于其变化多端,随物赋形。人物、时间、地点,情绪一变,理儿立马推着事往另一个角度走。可能是我个人的问题,总是文字追不上事。看它走得越来越远,不免灰心,也是凑巧,半路堵住了事后拖着的理。很多散文就这么写出来了。到现在,我依然如此,写得慢是要等这个“不可控制之物”后面的理,就像影子一样显露出来,再与自己的想法有个互动,才敢动笔。这就导致我的散文写的都是差不多的。技术含量低。有些理不一定算得上道理,顶多算一些私人的脾气:个性,而我对它最有把握。有了它,就有了它推着发展下去的一件事,有了写得下去的一篇文。我觉得这几乎等同于我说的所谓的“恒久感情”了。

  2008年左右,我对小说产生了一个相对固定的观念,并在两年后的一篇博文中把这观念简单地写了出来。《呼唤境界小说》的文章从“参禅三境”开始写起——

  第一层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形容写作最初阶段,常见到他人引用德国诗人庞德的话:“陈述的准确性是写作的惟一道德。”有了训练,迈开步,踏入“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的第二阶段。当种种技巧都可随手拿来,我回忆自己当时仿佛获得了一种恐怕是有点虚伪的安全感。“看山仍是山,看水仍是水”被解释成了“返璞归真”,我所知道的很多说法都到此,不再多说。而我觉得还可以说,至少这还不是我心中追求的目标。因为有了这想法,我发明了一种“看山是水,看水是山”的荒诞观念。不幸的是这种观念也成了我某一段时期的追求,想起来,无法判断是否正确,也许根本就没有这个判断的必要。

  文章结束时,我没敢忘了自己的疑惑。其实,文学真的不存在对与错。上文中很多观点也一样适用于我所谓的散文写作。这里不多说,估计说不清的不仅是这个。

  小说的话多少能像上面那样回忆出写作的一时观念和历程。对自己很多散文却没有个像样的记忆。又想,谁可以多少年后,列举某年某月某日的生活片段?散文对我来说是身在的生活,一天一天,跟着自己,融入自己。区别于我写作时,虚构出的另一个世界,即使美妙,也属于一笔一纸。很多人好奇地问我:“你一个写小说的人写散文什么感觉?会不会觉得不自由?”

  没有自由不自由的问题。对方说的“不自由”,可能是因散文历来被定义成与小说“对立”的非虚构文体。他们想得也没错。

  可开头这句话说得更好。小说与散文是趋近的,排排坐的。在我这里它们相处愉快。对于这点,我曾和一个上海的编辑辩论过。全是虚构与非虚构的碰撞,看来全是大问题。末尾,我的言辞越来越激烈,似乎急于说出什么,其实不知道这个事一直存在争论,无法被人说清。感谢那个编辑老师的容忍,同时还得感谢网络不好,发出去几天的邮件被退了回来。那些激烈的话,从此成了我没忘记的疑惑之二。

  虚构不可以被简单地理解成胡编乱造。非虚构也同样不能简单地置于拘谨、约束之地。在我的理解里,非虚构针对的不仅是叙事层面局部与整体的真实。重要的是,你说这件事时内心的感受是非虚构的。这个如果是来自身体的、恒久的、且经过自己判断的感觉在起作用,那么写下来的,我觉得就是散文了。

  这么多年,看得再多,也仍不相信对事对情的还原。这和记忆的原理有关。也不存在真实基础上的客观。我的散文敢写下去,往往有虚构打掩护,接下来是尽量周密的部署安排。相对小说写作来说,多少有那么点不自由。在说事时要顾及到要说什么事,这事的哪些方面有助于我把事背后自己想说的话说出来,那个话有没有一个理在支撑着……而我写小说是无计划的,寻找答案的过程。自己对自己有一个明确回答,这就是我所谓的真实,且接近永恒的情感,这种情感只存在于诗和散文中。小说里的情感是某段时间里的,随文字还会产生一些别的化学作用。我自己的情况是,不对自己小说里的情感负责。

  但我如农夫守树桩一样,死守散文中的情感,希望那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令自己动容的,确信的。包括那只突如其来的兔子,也是早已在内心里认定,它会来的。它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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